【新规】番禺甲醛检测提醒:学校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验收
发布时间:2018-8-9 2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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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番禺甲醛检测提醒:学校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验收
教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室内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教委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防控因室内装修改造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3月5日起,中小学音乐教室等专用教室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杜绝复杂、过度装修。
近年来,中小学校装修改造工程取得较大进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保障,但同时也存在“重美观、轻环保”“注重装饰性、轻视功能性”“管理粗放”等现象,出现过度装修和室内空气污染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番禺甲醛检测了解到教委要求各区教委全面统筹和协调学校装修改造工作,规范管理流程,学校则要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朴素实用的原则,对装修改造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装修改造工程应以满足功能需要、消除安全隐患为前提,实行项目库管理。大规模或整体装修改造工程间隔时间科学合理,小规模局部装修改造工程不得重复进行。区教委应成立专家论证组,加强入库项目论证,避免装修改造项目的随意性;应对学校装修改造内容和实施方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对装修材料、装修周期、施工条件、环境污染评估等进行把关。
按照“安全环保、朴素实用、完善功能”的要求,中小学校施工时,不得现场制作学生贮物柜等家具,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书法教室、多功能厅等专用教室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杜绝复杂、过度装修。
各区教委应结合本区和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提供实用且有针对性的招标文件和合同参考性文本,在附加条款中明确材料采购的技术指标、环保指标、责任条款等有关要求。番禺甲醛检测提醒在装修改造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管,严格选择市场上信誉好、品牌强、质量优、资质全的正规厂家的环保产品,特别是油漆、涂料及胶粘剂类材料。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防止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对进场的原材料要严格执行进场登记验收、见证检验、抽样复检等各项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备案,出现问题倒查责任。
教委明确规定:装修改造工程完成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选取由国家质监部门备案的、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采用见证检测。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超标的学校,要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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